預立醫療自主計畫
民眾已簽署有效的預立醫療決定書後,只要達到病主法所規範的臨床條件後,是可以依預立決定來選擇接受、拒絕或撤除「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」之醫療照護行為。病人自主權利法推動不久,長照夥伴仍諸多不甚理解,基於此,本期以「預立醫療自主」為專題主題為大家介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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