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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定期大會於每年五月中旬(本會95.5.7成立大會)
2.理監事聯席會議:每年2月、5月、8月、11月(每月 第一個星期五)
3.合唱團團練每週五下午2:00∼3:30於本市五里活動中 心。每年2月、8月各停練一個月。團員每人每期
1,000元(半年一期)
4.愛心隊於每年九月提撥補助本市各國小(計10校)清寒 獎助學金。各校各二名,每名500元,總計
500元×20人=10,000元。
5.急難救助:以一次新台幣3,000元為限。 依個案由會員臨時自由樂捐,捐款金額由本會決定。
6.招收會員:
入 會 費﹣每人200元(只交一次) 常年會費﹣每年定期大會時,每人200元
7.理監事任務編組:為接待、總務、活動、行政四組, 每組組長與組員責任分工。
8.理監事任期二年 職務捐:理事長:貳萬元、
理監事(含常務理、監事)每人壹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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